吊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吊顶施工应在完成基底打磨与清理的粉尘作业、现场清
洁、表面涂界面剂和涂刷涂料后进行。
2 旧顶板应先将其基底清理干净后再涂界面剂,然后应用
腻子刮平。
3 送风和回风静压箱空间,暴露表面的钢筋混凝土宜采用
清水混凝土。
4.4.2 吊顶宜按房间宽度方向按设计要求起拱。吊顶周边应与 墙体交接严紧并密封。
4.4.3 吊顶工程应在吊顶内各项隐藏工程验收、交接后施工。
4.4.4 吊顶内各种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、防锈处理,预埋件和
墙体、楼面衔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。
4.4.5 吊顶的吊挂件不得作为管线或设备的吊架,管线和设备 的吊架不得吊挂吊顶。
4.4.6 轻质吊顶内部的检修马道应与主体结构连接,不得直接 铺在吊顶龙骨上,不得在吊顶龙骨上行走和支撑重物。
4.4.7 吊顶饰面板板面缝隙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.5mm, 并应用 密封胶密封。
4.4.8 吊顶内悬挂的有振源的设备,其吊挂方式应满足建筑结 构和减振消声的相关规范要求。
建筑装饰的分项验收应首先核对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、 检查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、质量合格保证文件和材料进场检验 报告。
4.8.2 建筑装饰的分项验收应包括以下主控项目:
1 有防火、防腐、强度安全等要求的材料、构件、部件和
处理方法均应严格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检查构件清单和检验报告。
检验数量:全部。
2 水磨石地面表面应无裂纹、砂眼和磨纹,石粒应均匀,
颜案应一致,分格条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横平竖直、嵌入
牢固。
密封垫应擦拭干净后涂胶粘牢在法兰上,不得拉抻,不得有 隆起或虚脱现象。法兰均匀压紧后,密封垫内侧应与风管内壁
齐平。
5.3.4 法兰上各螺栓的拧紧力矩应大小一致,并应对称逐渐拧 紧,安装后不应有拧紧不匀的现象。
5.3.5 柔性短管应选用柔性好、表面光滑、不产尘、不透气、 不产生静电和有稳定强度的难燃材料制作,安装应松紧适度、无 扭曲。安装在负压段的柔性短管应处于绷紧状态,不应出现扁瘪 现象。柔性短管的长度宜为150mm~300mm, 设于结构变形缝 处的柔性短管,其长度宜为变形缝的宽度加100mm 以上。不得 以柔性短管作为找平找正的连接管或变径管。